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董璀 通讯员 董丽)1月12日,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中学将法治教育融入升旗仪式,特邀湖北举烛律师事务所汪舰律师进校园,为全体师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普法宣讲,以法律之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迎着晨光,全校师生整齐列队,汪舰律师以鲜活案例为切入点,结合2026年1月1日刚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校园欺凌展开普法讲解。他明确解读了新法第六十条校园欺凌条款,清晰界定殴打、侮辱、恐吓等典型欺凌行为,强调此类行为已纳入法治约束范畴,不再是“小事”。

宣讲中,汪舰律师重点剖析未成年人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打破“法不责幼”误区。他介绍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两次违法、14至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恶劣的,都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即便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也需接受矫治教育,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汪舰律师还拆解了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等隐形与显性欺凌形式,教给同学们识别欺凌、自我保护的方法,引导大家遭遇欺凌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呼吁全体同学相互尊重、友善相处,不做欺凌者、不当旁观者,争做校园和谐守护者。
此次升旗仪式普法宣讲,让法治种子根植学生心中,既提升了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与防范能力,也为天津路中学构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增添了法治保障。
编辑: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