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十堰市卫健委发布公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共159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二)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十堰市(含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共涉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4家市直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有: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招聘程序详见附件:
1、十堰市太和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扫描查看招聘公告)
2、十堰市人民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3、十堰中医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4、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