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健康保险改革,分别对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即商业医疗保险、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四大类险种的发展重点进行规划,同时规范各类经办承办服务。
积极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意见》提出,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体系,积极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险保障范围。支持健康保险对创新药械进行更为灵活、有效的支付,提升创新药械的可支付性和可及性。
支持浮动收益型健康保险发展
《意见》提出,支持开展个人账户式长期医疗保险业务,丰富服务形态。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支持保险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更加全面的健康保险服务,引导客户从长期视角自主合理规划健康保险服务资金安排,满足客户长期健康保险保障需求。
全面开展寿险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
《意见》还提出,全面开展人寿保险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业务,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将人寿保险给付金转换为护理费用支出。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申请,可将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进入护理状态时,可提前获得保险金赔付,用于长期护理费用支出。
此外,《意见》强调,要强化监管引领,规范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总台央视记者 张道峰)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