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延续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为持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更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延续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一、延续对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ETC且通行省(市)属国有全资(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
二、延续对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且驶入(驶出)湖北省内长江或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三、延续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且驶入(驶出)湖北省中欧或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折优惠。
四、延续对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ETC且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五、调整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普惠”政策。自2025年9月5日起,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且驶入(驶出)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以上差异化收费政策截止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交通运输部费率截止日为准)。
官方解读
一、湖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一是延续原政策中的四项内容,包括:延续对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延续对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延续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延续对通行鄂州机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二是调整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的“普惠”政策。原政策中“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调整为“驶入(驶出)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调整后的政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需在湖北省任意高速公路收费站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驶入或驶出。对于直接跨省过境通行、未在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的车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二、国际标准集装箱分类标准及判别依据是什么?
答:国际标准集装箱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 1413—2023)和《集装箱代码、标识和标记》(GB/T 1836—2017)判定,对运输10英尺、20英尺、30英尺、40英尺、45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实施优惠政策。
三、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及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有哪些?
答:湖北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包括阳逻、施岗、白浒山、汉南、徐家堡、金口、白洋、宜昌桥北、猇亭、沙市、荆州中、黄石西、黄石新港、荆门、石牌15个收费站。
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包括长青、柏泉、武汉北、永丰、施岗、府河、机场北7个收费站。
四、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安装并正常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驶入或驶出;按有关规定正常装载、合法运输。
五、出现哪些情形,不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答:入口领取CPC卡的;未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的;安装但无法正常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设备的;进出均不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未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驶入或驶出的;擅自改变箱体结构、构造,运输车辆无固定转锁装置或转锁装置不能正常栓固,运输报废、淘汰等不符合国际标准集装箱分类标准,箱体安全技术状况不满足安全营运要求的;代码与箱体用途明显不符,箱体标识代码不规范,无箱体铭牌或擅自涂改铭牌信息、参数的;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或非法运输的。
六、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进出高速公路需要注意什么?
答: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应配合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管理,自觉通行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不配合管理、未通行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假冒、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或非法运输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不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相关优惠政策,并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公路、中国高速公路)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