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仁医)在庆祝建军 98 周年、十堰荣膺 “全国双拥模范城” 九连冠及市荣军优抚医院并入市人民医院 12 周年之际,十堰市人民医院于 8 月 1 日至 31 日,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推出 “八大健康关爱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拥军优抚使命。
此次行动涵盖多方面健康保障。门诊方面,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可享受挂号费及门诊诊查费全免,院士专家团队会诊费亦全部免除,切实减轻就诊负担。针对门诊自费项目,除药品、耗材、血液制品外,其余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治疗项目优惠 20%。
住院保障力度同样显著。11 类重大疾病患者最高可获 5 万元减免;住院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药品等除外)减免 15%;若为十大揭榜技术病例住院,该部分费用减免比例提升至 20%。此外,入院患者每人将获赠 1000 元体检项目,入住母婴中心和医养中心的相关费用分别优惠 20%。各项目均有明确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办理。
自市荣军优抚医院并入十堰市人民医院 12 年来,该院不断提升荣军优抚服务品质,开设专门窗口与荣军病房,推出系列拥军优抚政策,连续 7 年获 “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获 “全市关爱退役军人先进单位”“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等称号。此次 “八大健康关爱行动” 是医院延续优良传统、深化双拥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彰显了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深切关怀。
十堰市人民医院拥军优抚“八大健康关爱行动”:
1、挂号费及门诊诊查费全免(门诊办8637202);
2、院士专家团队会诊费全免(医务处8637030);
3、未纳入医保报销(支付)的门诊自费治疗项目(药品、耗材、血液制品除外)优惠20%(财经处8637712);
4、11类重大疾病最高减免5万元(健康管理处8637670);
5、住院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药品、耗材、血液制品除外)减免15%(财经处8637712);
6、十大揭榜技术病例住院,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药品、耗材、血液制品除外)减免20%(财经处8637712);
7、入院患者每人赠送1000元体检项目(体检中心8637855);
8、入住母婴中心(8637777)优惠20%,入住医养中心(8637099)医疗、护理、康复费用优惠20%。
编辑:林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