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不满竟持刀跟到法官家中,男子终获刑!

时间:2025-07-22 09:46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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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九个“7.21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到来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办发布了5个具有代表性的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以彰显人民法院坚决惩治不法行为、切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坚定维护国家司法权威的鲜明态度。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因对法院判决不满,一当事人竟携刀具前往法官居所进行威胁,扬言同归于尽,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定法院)依法审理原告朱某诉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后,张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张某以无能力给付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24年8月20日,因对判决结果不满,张某来到嘉定法院南翔人民法庭,采取踢踹门禁、咆哮吵闹、阻碍车辆通行以及将未成年家属滞留在法庭等极端方式,严重扰乱人民法庭正常工作秩序,并扬言伤害法官。

后张某通过跟踪得知法官居住地址,之后频繁前往。2024年11月9日,张某携带双刃短匕首和单刃短刀,驾驶车辆至法官居所,持续敲击法官家门,并扬言要与法官同归于尽。

据介绍,在2024年8月20日扰乱法庭秩序情况发生后,嘉定法院迅速启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派员增援现场稳控处置,确保人民法庭办公秩序;经对张某反复劝说无果后,法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张某行为扰乱人民法庭工作秩序,情节较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五日拘留。

后张某采取跟踪尾随、持械上门威胁等升级手段侵害法官合法权益,嘉定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办当天获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报警并赶往现场协助处置、安抚法官情绪。民警将张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后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张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上海高院表示,良好的办案秩序、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法官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一切冲击干扰法庭秩序、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侵害法官履职权益和人身安全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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